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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印封存病历必须同时进行
来源: | 作者:wmtbb8u2k | 发布时间: 2018-03-21 | 36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     病历是医疗纠纷发生后的最重要的证据,从保证证据的客观性意义出发,封存病历比复印病历更重要。我们在大量的实际工作中发现,医疗纠纷发生后,患方大多数都能够及时复印病历材料,而不知道及时封存病历,更不知道封存病历的重要性。必须及时对病历进行封存的原因是:

首先,封存病历能够有效防止医方故意造成病历资料缺失、伪造、篡改、隐匿、销毁或者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的情形发生。所以,在复印病历后,同时必须对病历进行封存,且在封条的封存线上医患双方共同签字确认,这是患方特别需要重视的问题。

其二,按法律规定在医患双方没有经法庭组织交换证据之前,医方给予患方复印的只是客观病历,甚至可能是客观病历中的一部分。医疗纠纷发生后,因未能及时封存全部病历,医方存在对未给予复印的病历部分进行修改、补充,以应对将面临的医疗诉讼,甚至出现医方故意造成病历资料缺失、伪造、篡改、隐匿、销毁或者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的情形。因此,患方绝不能简单认为病历资料已经复印了,医方就不可能再去修改、篡改、伪造了。

提请患方特别注意:复印封存病历必须同时进行!以上分析希望能够帮助您。诉讼风险因专业才能规避,我们因专业而信赖。您离胜诉只差一个电话:136 9120 2662 。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,由医学、法医学专家免费提供医疗纠纷诉讼价值的专业咨询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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