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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印封存病历必须同时进行(原创)
医疗诉讼与调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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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复印封存病历必须同时进行(原创)
来源:
|
作者:
pmtbb2a1a
|
发布时间:
2018-03-21
|
31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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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
历是医疗纠纷发生后的最重要的证据,从保证证据的客观性意义出发,封存病历比复印病历更重要。我们在大量的实际工作中发现,医疗纠纷发生后,患方大多数都能够及时复印病历材料,而不知道及时封存病历,更不知道封存病历的重要性。必须及时对
病历进行封存的原因是:
首先,封存病历能够有效防止医方故意造成病历资料缺失、伪造、篡改、隐匿、销毁或者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的情形发生。所以,在复印病历后,同时必须对病历进行封存,且在封条的封存线上医患双方共同签字确认,这是患方特别需要重视的问题。
其二,按法律规定在医患双方没有经法庭组织交换证据之前,医方给予患方复印的只是客观病历,甚至可能是客观病历中的一部分。医疗纠纷发生后,因未能及时封存全部病历,医方存在对未给予复印的病历部分进行修改、补充,以应对将面临的医疗诉讼,甚至出现医方故意造成病历资料缺失、伪造、篡改、隐匿、销毁或者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的情形。因此,患方绝不能简单认为病历资料已经复印了,医方就不可能再去修改、篡改、伪造了。
提请患方特别注意:复印封存病历必须同时进行!以上分析希望能够帮助您。诉讼风险因专业才能规避,我们因专业而信赖。您离胜诉只差一个电话:136 9120 2662 。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。
我们医疗律师勤劳专业地诉讼模式,通过一对一、一站式专家证人服务,让您明明白白、扎扎实实打官司。我是北京医疗律师咨询罗老师,原某检察机关退休检察官、法医室主任,具北京市司法鉴定人资格、北京市执业医师资格,国家司法鉴定人。具有临床医学、法医学及法律学科学历,本科毕业。有丰富的临床医学、法医学和法律诉讼方面的复合型从业经验,与医疗律师合作专业从事公民代理、专家证人、鉴定人工作40余年,擅长复杂疑难医疗纠纷案件及群体性医疗不良事件的处理。我们用司法鉴定的标准,帮助患方参入鉴定,作好鉴定。在工作中秉持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,勤劳专业地维护委托人利益最大化;用医学为患者发声,用法律为患者代言,我们因专业而信赖。您离放心只差一个电话:136 9120 2662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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